摘要
根据泉州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日前,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积极开展农机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按照要求,对农机行政执法项目确定了受理机构、受理岗位、实施机构、审查岗位、合法性复核机构、合法性复核岗位、决定机关、决定岗位等,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各个岗位职责。该项工作涉及农机行政许可(5项)、农机行政处罚(43项)、农机行政强制(3项)、农机行政确认(1项)、农机行政监督检查(4项)。
出处
《福建农机》
2009年第1期4-4,共1页
Fujian Agricultural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