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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志愿服务立法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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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将志愿者的权益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条例》明确列举了志愿者享有知情权、获得必要条件和保障权、获得教育和培训权、请求解决问题权、困难时优先获得帮助权、监督权6项权利。《条例》规定,志愿者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志愿者组织与接收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之间,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签协议,应当签署书面协议。
作者 沈洁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9年第4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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