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循吏”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循吏列传》,篇中有言:“太史公日: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据司马迁之意,所谓循吏,简而言之,即为“奉职循理”,能够治理好国家和地方的官员。《史记》里的《循吏列传》后来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等历代正史所承袭,成为史书中记述那些贤良官吏的固定体例。《明史》卷二八一《循吏列传》,秉承了前代诸正史之传统,为那些“政绩可纪者”作传。该传作为研究明代吏治的基本史料,价值较为重大,因而必须对传文内容本身有一具体研究,这既包括认识本传所载循吏与以往《循吏传》中良吏的相似性,更在于挖掘其特殊性。下文将于此问题分别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