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2009~2012年工作规划,标志着过去5年检察改革的结束和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未来5年检察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和主要措施已经确定。过去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推出了30余项具体的改革措施,既有体制上的改革,也有制度和工作机制上的改革,取得了三条经验。未来检察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一个重点、一个关键和四项内容。未来5年检察改革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关键,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检察改革是一个艰难的进程,必将在理论和实务上面临一系列难题。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44-153,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