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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 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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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有关问题做出规定,并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的下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作者 田心
出处 《中外玩具制造》 2009年第4期76-76,共1页 Toy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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