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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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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1.2.10房屋交换 跨区交换房屋的,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登记部门应向证书核发部门发函说明收取证书原件情况。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9年第4期71-79,共9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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