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较于以往的征地补偿模式,土地换社会保障政策模式是一种制度改进。这一模式化解了失地农民的中长期风险,但存在改善余地。一是土地补偿款制定标准仍较低;二是政府定位存在偏差;三是存在使失地农民面临近期风险的隐患。可以尝试以下政策安排。一是让农民参与土地的定价;二是尝试农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国家以土地转让交易税的形式调控土地供应并获得增值收益;三是重新框定政府职能。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