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课程研究型教学模式内在要求独特的教学环境:研究性教学课堂是法学课程研究型教学模式实现的客观要件,启发式教学是法学课程研究性教学课堂形成的内在方式。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是与法学学科启发式教学相适应的、广泛使用的两种教学方法。二者各有所长,整合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是实现法学课程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必然之径。
出处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Education(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