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实行宪政时,宪政建立所需的条件与中国当时所具备的条件不足之间是一对矛盾、宪政制度建立所需的政府合法性资源与清政府合法性资源匮乏之间是一对矛盾、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所面临的复杂环境与清政府合法性资源严重流失之间也是一对矛盾。这三对矛盾导致清政府无论是速行君主立宪,还是缓行君主立宪,都没有挽回灭亡的命运。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59-63,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dition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研究成果(07JJD7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