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宾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基地,森林覆盖率73.8%,森林资源较为丰富。该县林权改革试点从2005年起进行,2006年全面推进,到2008年末已基本结束。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农村基层村组内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林权纠纷不断凸显,及时解决和处理好这些问题是保证林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新宾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工作措施得力,调处解决林权纠纷132起,其中依法确认37起,依法完善76起,依法纠正19起。
出处
《中国林业》
2009年第7期29-29,共1页
Forestr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