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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推行“执审分离”改革以防法官滥用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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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南方日报》报道.今后,执行案件当事人如果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申请,将统一由法院的审判部门负责作出裁决.不再由执行部门自审自查。广东法院系统将在全国率先推行执行实体审查模式改革.将执行程序中涉及到实体权利的审查事项从执行部门剥离,统一交由审判部门负责.执行部门只能执行审判部门的裁决结果。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8期64-65,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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