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准许异地借考更要推进录取公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三学生经两地招生办同意后可“异地借考”,评阅及录取事宜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处理。
作者 魏文彪
机构地区 江西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09年第10期11-11,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