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各地方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转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9-22,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