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首要问题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此,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根据规定,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5-67,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