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2月,日本金融厅发布了“境外审计事务所报备要求常见问题”的更新内容。境外审计事务所报备要求是根据《日本公认会计士法》以及《内阁办公室令》的有关规定而提出的。2008年3月14日,《日本公认会计士法》修订稿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生效),其中规定,如果日本境外的审计师事务所,为需按照日本《金融工具及交易法》规定做出持续备案的企业(如在日本上市的公司),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94-94,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