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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性公司整合重组境内投资企业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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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原国家对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对外颁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投资性公司规定》),允许跨国集团公司在国内设立投资性公司,并通过投资性公司在国内进行投资。这一规定的颁布,使通过投资性公司在国内投资成为一种新的外商投资通道,开创了吸引外资的一条新途径,使投资性公司成为跨国集团公司在华投资的首选平台。
作者 陈冠群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09年第4期20-20,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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