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冯燮刚、李子奈在《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1期撰文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选择“先确权、后画圈”的渐进改革路径,防止宏观经济大起大落,同时防止土地不合理过度集中。(1)先“确权”。通过“确权”,农民获得完整的土地权力。在“确权”后,在实际的土地交易中,各级政府对土地配置的控制力、农民基于完整的土地产权的商业谈判力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力量会有渐进的、动态的调整过程,不会出现各级政府对土地配置控制力骤然丧失的问题,而防止地方政府骤然失去“土地财政”的支撑,避免“地产推动”的宏观经济发生硬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