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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决定被撤销后如何支付劳动者停工期间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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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05年10月8日,北京某公司与余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为10095元/月。2006年5月31日,余某向公司提交了某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日期为6月1日。该诊断证明书的诊断及建议为:患者因夜间失眠,入睡困难,神经衰弱,建议全休1个月。经公司同意后,余某自6月1日至30日未去单位上班。
作者 俞里江
出处 《中国劳动》 2009年第3期51-52,共2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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