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某些地方官员出国的"游迹"被网友或媒体频频曝光,官员借出国考察之名而大行旅游之实的现象再次引起了社会关注。而早在1993年10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2004年春,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干部出境、出国活动开支的通知》。2008年3月1日,又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和用词愈加地严厉,但官员借出国考察之名的旅游之风仍刹不住。官员热衰出国考察,因为花的都是公款。而缺乏全过程的监督和约束,缺少可操作的具体的追究、处罚条款,使得这些不用付出代价的违规行为,在众多的禁令面前,仍是畅通无阻。出国考察本是打开官员观摩、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的一扇窗,但透过这扇窗,官员们是否真正学到了有用的东西?对出国考察与出国旅游怎么界定?是否真正有效果,谁来评判,谁来监督,谁来查处?政府又如何从根本上找到公费出国考察存在的问题,并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管理,进而找到完善自身管理的切入口?对此,本刊采访了几位专家和官员,将他们的看法一一陈列,供读者参考。
出处
《中国报道》
2009年第4期88-89,共2页
China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