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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买卖预告登记防“一房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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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一位市民来电咨询:王某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今年1月,我和他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于5月1日一次性支付给他42万元房款,他再把房屋钥匙交给我。当我付款时得知,王某已将该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并且已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我觉得我受了很大的欺骗,但我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办?
作者 赵常民
出处 《社区》 2009年第12期34-34,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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