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信息的监控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预售信息的宣传,减少商品房预售人与预购人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商品房预售矛盾,进一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渝文审[2009]3号),现将《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6期36-36,32,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