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满铁附属地"是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继承、接收了原沙俄中东铁路的长春以南至大连间的铁路附属地的权利,并由1906年建立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来经营和管理的类似于中东铁路附属地的具有殖民性质的特殊区域。在这个特殊区域中日本享有了以行政权为主的一系列特权,对中国东北进行了令人发指的全面侵略。日俄《朴茨茅斯条约》等条约是揭示附属地的由来及日本"完美"地从俄国手中"合法"地"继受"行政权的关键。
出处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7-9,19,共4页
Journal of Hulunbuir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