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市在连续几年推行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妇幼保健保偿管理,以《母婴保健法》颁布为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发展了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回顾几年来的妇幼保健保偿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强化政府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是开展妇幼保健保偿制的关键;培养专业人才,健全妇幼网络,是开展妇幼保健保偿制的基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1998年第3期161-163,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