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劳动保障局:2009年是新中同成立六十周年,也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号)精神,按照“促发展、保就业、维稳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协调推进各项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9年第4期26-28,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