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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物种 岂能擅自运输?

National Protected Species,How Can It be Transported Without Autho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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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 1996年8月12日,蔡招福、祝远兰与钦州市钦南区科委签订购销文蛤苗种合同。由蔡、祝供应文蛤苗种40000斤给钦南区科委,交货地点在钦州西牛脚大环螺场。根据合同,钦南区科委从个体户租得钦州籍3053、4049号运输船,到北海运输文蛤苗种,并雇请刘就汉负责带水(即带路),运输费由钦南区科委负担。
作者 曹文婷
机构地区 北京
出处 《绿色视野》 2009年第4期40-4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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