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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师的职业要求为基础,开展法学专业的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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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专业教育总的培养目标是以律师的职业要求为基础,这样培养的法律人才将具有较好的适应性。而律师职业是一门操作性极强的职业,这就要求培养学生的方式要发生侧重点的转移。目前世界上法学教育是三种方式并存,其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紧跟律师业务知识的方法。案例分为普通的案例和疑难案件,其中旨在“触发思考、创造灵感。”的案例研习和更接近司法审判与诉讼实务的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更贴近律师工作实际。
作者 肖杰 刘贤芳
机构地区 长沙理工大学
出处 《教师》 2008年第22期88-90,共3页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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