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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起算诉讼时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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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司法实践中有关诉讼时效期间起算问题的争议.主要源自于对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规定的不同认识。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作者 吴庆宝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7-12,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佳木斯市大成经贸公司与同江市临江粮库货款纠纷一案的复函》(2002年11月29日).
  • 2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

同被引文献43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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