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于2009年3月10日获国务院批准并下发实施。方案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购买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给予经济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摩托车每辆最高定额补贴650元。与家电下乡招投标限制不同,只要是在工信部汽车产品准入目录里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
出处
《机电工程技术》
2009年第4期1-1,共1页
Mechanical & Electrical Engineerin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