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年,为中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复兴以及行政法制向行政法治的跨越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市场经济为行政法治开辟了广阔前景,《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法全面发展,行政内部法制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今后的行政法在理念和具体调整范围等方面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平衡论正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日趋多样化;行政程序的价值日益凸显;行政救济方式日趋完善。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123-12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