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献的回顾及结合优先股理论,构建了基于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的国有企业改制框架,通过对江西省萍乡市长途汽车总公司改制案例进行分析,以印证这一理论框架并得到相应的研究结论:改制的目的是在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制的均衡点是采取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定位;政府应该成为改制方式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享受优先股股东的监督权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09年第4期67-69,73,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