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快乐经济学"的讨论中,有些学者对幸福快乐的理解,较集中于消费领域以及人在消费中的主观感受。该文主张把讨论纳入以经济为核心的轨道,视经济活动中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幸福快乐的客观基础,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程度为测量幸福快乐的客观标志。我国目前劳动的外在强制性依然存在,总体生产力水平偏低,对规律的认识掌握还不充分,旧式分工以及由此带来的贫富差距、地位差别还很严重。为此,要正确认识我国国民目前的幸福快乐程度,从各方面不懈努力,自觉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幸福快乐程度。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7,共3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