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证使银行信用介入商业信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然而,传统审单标准的不完善使得信用证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信用,直接导致信用证陷入危机。为了使信用证重焕活力,国际商会通过了第600号出版物——UCP600,对审单标准进行了修改,明确单据的内容与条件等更有利于银行的实际操作,更好的发挥出信用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通过对比UCP500,从结构、措辞和内容这三个方面对UCP600中的关于审单标准的条款进行研究,分析其变化及意义,同时回顾以往关于审单标准的不同学说及主张,综合阐述了UCP600下审单标准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