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4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各地农机部门针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遵循“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以警农合作为框架,以农机警务室为载体,积极探索了农机安全监管新模式。到2008年11月,相继建立了55个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管理警务室(简称农机警务室),其中市级4个、县级51个,分别占农机监理建制市、县(市、区)数的33.4%和64.6%。这些农机警务室的成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各地如何加强警农合作监管农机的新模式新探索,如杭州市萧山区农机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