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和社会主义人生观的具体体现。其内容结构要素根植于经济关系决定论、道德的能动作用论和权利义务统一论;贯彻的是集体主义、人道主义、诚实守信和社会公正的原则;涵盖善与恶、公正与不义、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良心与恶意、荣誉与耻辱、幸福与痛苦等范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坚定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明确人生奋斗的价值和目标,在投身社会实践中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52-55,共4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8年)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中的和谐文化及其建设"的成果之一
批准文号08KS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