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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瓶颈 寻求均衡教育的可能路径——福安市“结盟·重建”行动掠影:一次致力于均衡教育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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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2006年9月,《义务教育法》即已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同时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是暗流涌动的“重点校”并未因此而销声匿迹。人民群众追求高质量教育的迫切愿望可以理解,究底穷源,教育的不均衡发展才是罪魁祸首。
作者 黄旭升
出处 《福建教育(小学版)(A版)》 2009年第5期6-9,共4页 Fuji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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