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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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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分局,各有关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28号),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中药注射剂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和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其安全隐患,保证药品安全,我局制定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工作提出下列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首都医药》 2009年第8期5-8,共4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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