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课程目标”中提出要注重探究能力的培养,在“教学建议”中也倡导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新《考纲》”)也明确规定,高考语文要考查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在考试能力要求上增加最高层级的“探究”能力。意图非常明显:“既有利于语文新课程改革……又注意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8-60,共3页
Language Teaching in Middle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