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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不得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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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下简称《标准》)要求,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第9期37-37,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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