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学术界对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景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局限于对基层景区旅游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而旅游资源无法涵盖所有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且涉及遗产管理的机构众多,如果不在国家层面上对遗产管理体制加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也难以高效运转。本文尝试在国家机构改革的层面上,探讨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65-66,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江西省“十一五”社科规划项目(编号08SK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