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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激活力 固基础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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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结合新“三定”方案和“两费”停征的新形势,我们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牢牢抓住基层职能建设的根本,采取“3+1”法,即“重组资源、保障经费、考核督导”,再注入“奖惩激励”元素的措施,初步建立了基层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妥地推进了基层职能到位。
作者 刘东庚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8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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