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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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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有关文件指出:“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农民自愿将部分责任田的使用权有偿转让或交给集体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属于土地使用权正常流转的范围应允许。”昆山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属经济发达地区。笔者现根据昆山市土地规模经营的实践,谈一点浅见。
作者 庄社明
出处 《上海农村经济》 1998年第4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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