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心提示:1998年实施的《消防法》将消防机构应当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散规定在“火灾预防”一章中,且不完整。不明确。对违反消防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规定不全.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为了有效消除和制止违反;肖防法规行为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消防法》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完善了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10期20-21,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