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有问题商品,用企业适应市场竟争需要的观点来看,即凡商品库存期超过一定期限,不论其是否有使用价值,均视为有问题商品.这里所讲“期限”是指正常商品(其数量约等于市场需求量)周转期限,一般不过3个月.商业企业由于经营或管理失误而形成有问题商品,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方法不当,会形成资金沉淀和新的债务包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眼见很好的销售时机却因为没有资金白白丧失,给企业带来经营萎缩、亏损增加的不利局面.所以控制有问题商品的形成显得很有必要.
出处
《江苏商论》
1998年第3期30-31,共2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