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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怕群众上吊,只怕群众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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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群众上访事件有增多趋势,有的是群体性的,越级直接上京的也不少,弄得地方政府很是紧张。为了防止群众上访,有些地方建立了包保“责任制”,每个干部包几家几户。干部们没有办法,就用经济手段来限制七访。如江西省丰城市某公司为了阻止职工上访,竟然下发书面通知以扣发工资和罚款相威胁:“上访一次罚款两百元,上访两次罚款四百元,上访三次工资扣发。”有些地方则充分发挥宣传工具的作用,广为宣传不得上访的规定,有些地方干脆打出标语:“不准上访,上访罚款”!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幅照片:农村某住家墙上赫然写着:“越级上访是犯法的”。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哪家的法律?怎么连老百姓找个地方说说心里话也犯法了?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9年第9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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