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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对放开价格的监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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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30年以市场为取向的价格改革,目前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尽管市场调节价已成为我国的主要价格形式,经营者充分享有价格决策自主权,但我国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监管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加强对放开价格的监管,达到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出处 《四川物价》 2009年第4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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