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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变化之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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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扩大需求,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13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为此,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本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龙蔚帆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9年第4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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