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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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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消费税纳税人,专门生产汽缸容量(排气量)为250毫升的踏板式摩托车,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7月18日,一家税务中介机构根据与该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派出执业注册税务师对其第二季度应纳税额进行审核。
作者 薛东成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9年第2期44-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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