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西方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型人民调解制度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导致传统型人民调解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谐社会的建构,为人民调解制度的复兴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传统型人民调解制度要顺应这一历史性机遇积极转型,以便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脉搏相契合。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8-101,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社会纠纷解决系统的调查研究与对策建议"(2007FFX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