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慈善纠纷的不断发生,显现出我国慈善事业距离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如慈善主体不明确、对善款缺乏有效的管理、过高的道德预期等。作为一项社会化的事业,现代慈善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慈善意识,同时,要求我们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慈善组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监督,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等,在此基础上引导我国慈善事业的制度化建设,以推动平等、互助、博爱、共享的社会的实现。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9年第4期106-111,共6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