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我国农业劳动力现有的转移方式是一定制度背景下的选择,但这种转移方式实现的分散性、流动性、兼业性及其对农业劳动力合理转移的制约作用又说明它只能作为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种过渡方式。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目标模式应是:职业由农业转向非农业,由兼业到专门从事非农产业;居住由分散在农村向城镇集中,并且由“流动”而逐渐稳定下来,最终成为“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城市居民;在未来,我国还有着2亿多的农业劳动力需要转移,作为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方式应当能内在地创造出对农业劳动力更大的需求来。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127-130,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